| 经不懈努力我区两家汽车外贸企业终获汽车出口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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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5 11:14 文章来源:自治区商务厅产业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按照国家五部委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要求,我国汽车生产企业只能授权3家(3家以内)汽车出口经营企业。受此政策影响,广西南宁博升贸易有限公司和南宁市高立工贸有限公司在去年的竞争中失去了相应生产企业的汽车出口授权,从而无法以广西企业名义报关出口相应品牌的汽车,给我区汽车出口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为此,我处多次向商务部请求增加我区外贸企业汽车出口授权,其中以正式文件形式请示不少于10次。同时,处领导还借商务部产业司领导在柳州考察的机会,当面汇报此事,并多次电话请示商务部产业司领导,说明增加出口授权对于广西汽车出口的重要性。经与商务部产业司、北京机电办的多次沟通,协调,商务部终于给予这两家企业增加了出口授权。按照这两家企业的在手订单,取得汽车出口授权后,预计全年汽车出口可净增3000多万美元。 |